公共集中监管仓已处理货物389.3吨 进口冷链食品入舟先做“体检” 市民购买时要特别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信息 1月14日上午,一辆装满来自智利冻猪六分体的大型冷链车抵达舟山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等待它的将是一次细致的“体检”。 截至1月11日,该公共集中监管仓实际进仓35车次,已累计处理货物389.3吨,正式出具出仓证明34份。 单个货品整体采样分三步走 当天,当冷链车抵达马岙三江大道的舟山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等候在此的消杀人员用手持消毒剂喷洒枪对整个车身进行全面消毒,从车箱外体到驾驶室到底盘轮胎均喷洒了消毒剂。车体消毒完毕后,部分货物由铲车搬运至仓内的采样区,抽样工作人员用拭子在肉品表面、内外包装表面分别进行取样留存。 “我们对这样一车货物外包装采样的比例要达到总批次的10%,大大高于全省3‰的指标,比如一车冷链货物有1000箱,我们要从中抽取100箱进行检测。”舟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处相关负责人刘红代告诉记者,“对单个货品的整体采样又分三步进行,样品的外包装、内包装、食品表面都要进行采样,最后还要加上车辆内壁,通过层层采样最大限度提高检测准确率。” 取样完毕后,检测样本将被送往浙江自贸区锐赛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进行核酸检测,该批货物每箱箱体的六面还要彻底消毒,并在冷库暂存区静待检测结果。 如检测结果为核酸阴性,复核无误后监管仓将出具出仓证明,并指导赋予“浙冷链”二维码;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复核无误后,问题货物将立即就地封存,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将立即介入并启动协同溯源调查。 目前已累计处理货物389.3吨 据了解,我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于2020年12月13日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建设面积2200平方米,存储容量达600吨,日检测采样能力达到50吨以上。目前已累计处理货物389.3吨,正式出具出仓证明34份。 运抵舟山的进口冷链食品及货车,凡不能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以及核酸检测证明的,将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目前集中监管仓采取预约申报制度,进口商或货主应至少提前2天在“浙里办”APP中“浙冷链”模块内进行预约申报,登记基本信息,预约入仓时间。“浙冷链”应用系统中,累计激活企业798家,赋溯源码57866件,入库90290笔,出库28888笔。 同时,通过“车轮式”主体排摸,截至1月11日,我市实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7家。其中农贸(含农批)商场经营单位75家,餐饮单位51家,生产企业22家,以及商超、食品作坊、冷库等其他39家。 除了公共集中监管仓外,我市首家进口冷链食品企业集中监管仓也于2021年1月4日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该监管仓为舟山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监管仓,建设面积4688平方米,存储容量达2500吨。 1月7日,该企业出具了首张《出仓证明》,这也是全省首张企业出仓证明。目前还有已申请设立,待验收的企业集中监管仓7家。 已查处进口冷链食品有关案件49起 严格苛刻的冷链检验措施是确保冷链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我市以高压态势严格把控进口冷链食品的入舟、生产和经营三大环节,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私自卸货、“三证”不全、无合法来源、包装标识不全等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已累计查处进口冷链食品有关案件49起(含警告),查封“一码三证”材料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4.62吨,货值金额约17.24万元。 监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冷链生鲜食品时,首先一定要前往正规超市或市场进行选购,其次购买时要特别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另外还要注意查看商品已消毒证明。市民可以通过扫描商品上的“浙冷链”二维码获取相关资质证明,切勿从流动摊贩或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网络链接购买。 |